资金(收入)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收入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修订本单位有关收入工作相关制度。
2.负责本单位创收收入的审批、建档工作。
3.负责创收收入与银行来款及业务部门进行核对,按照成本中心进行入账。
4.负责收费、财政返还足额及时到位。
5.负责创收收入预算执行进度的监督工作。
6.负责新生银行卡的办理、发放。
7.负责学宿费的收取、学生奖助学金发放、学生贷款代偿、学籍异动学宿费清算等日常工作。
8.负责学生收费系统的管理工作。
9.受理学生对收费过程中不合理现象的投诉。
10.严格按物价部门要求进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报备、年审工作。
11.负责全面预算全年学校收入情况。
12.负责收入绩效评价工作。
13.认真贯彻财政部、各级税务机关及学校有关税务管理制度规定,正确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税务工作,做好税收法规的收集、研究、保存、宣传、执行工作。
14.负责税务登记及变更等事项的办理,按时完成每月的纳税申报及税金缴纳,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15.负责增值税发票的购入、领用、保管、使用、缴销工作,完整、妥善保存已开具的发票存根和发票登记簿等资料,按规定时间归档。
二、资金管理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及学校有关资金管理、票据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制定、修订本单位有关资金管理制度。
2.负责本单位付款业务的网银提交、复核工作。
3.负责依据批复方案及用款计划,调剂、调度资金,将转定期存款,确保学校利益最大化。
4.负责各银行账户资金管理与监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证银行存款账账、账实相符。
5.负责统筹学校整体资金需求,掌握学校资金缺口。
6.负责拓宽资金来源,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申请贷款、债券等。
7.负责本单位相关票据的申购、保管、领用登记、核销及安全保密等工作。
8.负责每月用款计划申请、财政资金支付提交与审核,财政资金结转。
9.负责收支业务回单、入账通知书打印、装订、入账等工作。
10.负责国库收入、支付的统筹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