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202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要求和学校总体工作安排,现将本年度财务决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节点
(一)省财政资金
2023年11月30日各类财政项目(不含科研项目)报销截止、国库专项资金执行完毕。
(二)备用金和往来款清欠业务
备用金和往来款清欠业务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各部门(单位)应尽快清理本部门(单位)的借款和往来款项。借款要尽快办理报账业务,及时归还借款,不能及时清理又无特殊原因的,将暂停借款人所在部门(单位)的借款和报账业务。往来款项要尽快与相关单位核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结清。
(三)各项费用报销业务
实验室建设及仪器设备购置、维修改造经费、专项经费、部门经费、科研经费等各项经费报账业务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届时将关闭业财一体化平台和自助投递机,开始年末结账、决算和新年度账套设置等工作,报账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有关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对照年初预算,做好各部门项目的收支核对。加快已发生业务的财务结算工作,及时整理提交有关报销单据,严禁各部门(单位)年末突击花钱和违规预付各类款项。
使用公务卡方式结算的,如因年终决算无法在规定时间办理报账手续的,请先行垫付还款,待恢复报账后及时办理报账手续。
决算封账期间,如遇特殊情况,请与财务处相关科室联系。
财务处(招标采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