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财务年终决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年11月10日 15:50 CWC 点击:[]

各部门、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202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要求和学校总体工作安排,现将本年度财务决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节点

(一)省财政资金

2023年11月30日各类财政项目(不含科研项目)报销截止、国库专项资金执行完毕。

(二)备用金和往来款清欠业务

备用金和往来款清欠业务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各部门(单位)应尽快清理本部门(单位)的借款和往来款项。借款要尽快办理报账业务,及时归还借款,不能及时清理又无特殊原因的,将暂停借款人所在部门(单位)的借款和报账业务。往来款项要尽快与相关单位核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结清。

(三)各项费用报销业务

实验室建设及仪器设备购置、维修改造经费、专项经费、部门经费、科研经费等各项经费报账业务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届时将关闭业财一体化平台和自助投递机,开始年末结账、决算和新年度账套设置等工作,报账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有关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对照年初预算,做好各部门项目的收支核对。加快已发生业务的财务结算工作,及时整理提交有关报销单据,严禁各部门(单位)年末突击花钱和违规预付各类款项。

使用公务卡方式结算的,如因年终决算无法在规定时间办理报账手续的,请先行垫付还款,待恢复报账后及时办理报账手续。

决算封账期间,如遇特殊情况,请与财务处相关科室联系。

 

财务处(招标采购办公室)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我的防非故事”防范非法集资主题征集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维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