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基础管理工作,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经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财务基础管理年”活动。按照相关制度文件要求,认真比对,自检排查,严禁通过“空转”、“走单”等方式虚构业务、虚增收入的行为,杜绝“先干后批”项目和超预算运行项目,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严禁以领代耗、形成账实不符或账外资产的情况,加强资金管理,杜绝虚假发票、不合规发票入账,防范“小金库”等风险隐患。对于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强化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财务处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