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缴费时间
新生需在9月3日之前,缴纳第一学年全年学费、住宿费及公寓用品费。
二、 缴费方式
新生可通过“山东石油化工学院财务处”公众号、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统一支付平台进行缴费和查询,使用方法如下:
(一)手机端
1. 微信关注“山东石油化工学院财务处”公众号,点击缴费平台进入或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2. 登陆账号时先选择人员类型,登录账号为学号或者身份证号(新生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若最后一位是X,则必须使用大写X。初次登录系统会提示重置密码,设置安全系数更高的密码(包含数字字母特殊字符组合)后重新登录。
3. 登陆系统后,在首页点击【网上缴费】菜单,查看个人待缴的项目和金额(注意有两种缴费类型,可以切换查看,不要有遗漏的待缴项目)。在缴费类型选择中,学宿费缴费选择直缴财政,公寓用品费选择校内缴费,需分别缴纳。确认无误后点击直接缴费按钮按照提示完成支付。缴费完成后可在【缴费账单】中查询已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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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住宿费选择直缴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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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用品等代收费选择校内缴费 |
4. 如需缴费票据,支付成功后进入首页的【电子票据】菜单,可自行点击查看预览或下载电子财政票据。
(二)电脑端
1. 通过登录学校统一支付平台http://jfxt.sdipct.edu.cn/wsjf进行缴费。为了正常显示网页内容,请使用谷歌或360(极速模式)浏览器在电脑端登录。
2.
登录账号为身份证号或学号(新生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若最后一位是X,则必须使用大写X,如果仍不能登录,请尝试用123456作为密码。初次登录系统会提示重置密码,请根据提示,将设置安全系数更高的密码后重新登录,登录前选择正确的人员类型。
3. 点击【网上缴费】菜单,选择状态为“未结清”的待缴费用,点击【下一步】,进入支付页面,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进行扫码缴费。
4. 在【电子票据】菜单下,显示缴费后由系统生成的财政电子票据。可自行点击预览按钮进行查看或下载。
三、缴费说明
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在9月3日之前需先缴公寓用品费,学费住宿费暂不缴纳。等开学助学贷款到账后,若贷款金额小于学费住宿费合计值,需通过支付平台进行补缴(助学贷款只适用于缴纳学费、住宿费)。
缴费时请确认收款方为“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缴费成功后请再次查询确认是否交齐学费、住宿费及公寓用品费。
为了给新生提供方便,减少路途携带资金不便,学校委托中国银行为新生办理专属借记卡,现随录取通知书发放。银行卡需激活后才能使用(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任意中国银行营业网点)。
缴费咨询电话:(0546)7396001、7396123、7396698、7396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