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差旅费
差旅费报销参照《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山石院发〔2022〕24号)执行,其中,科研项目差旅费报销参照《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科研项目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山石院发〔2022〕82号)执行。
差旅费是指我校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东营区,含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1.1.1城市间交通费
出差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个人自理。各类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 | 火车 | 轮船 | 飞机 | 其他交通 工具 |
(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 (不包括旅游船) | (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
省级及相当 职务人员 | 软席(软座、软卧), | 一等舱 | 头等舱 | 凭据报销 |
高铁/动车商务座, |
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
厅局级及相当 职务人员 | 软席(软座、软卧), | 二等舱 | 经济舱 | 凭据报销 |
高铁/动车一等座, 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
其余人员 | 硬席(硬座、硬卧), | 三等舱 | 经济舱 | 凭据报销 |
高铁/动车二等座, |
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
(1)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2)院士和相当于院士的人员,按照“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级别报销差旅费;教授等正高级职称人员,按照“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级别报销差旅费。
(3)对既在管理岗位、又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按照“就高”原则报销。
1.1.2住宿费
住宿费按照财政部、山东省财政厅发布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附件2)执行,住宿费超过标准的部分,个人自理。
1.1.3伙食补助费
伙食补助费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除西藏、青海、新疆出差每人每天120元外,其余省内外出差均为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
1.1.4市内交通费
市内交通费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自驾、租车或者乘坐本单位公务用车出差的,不再发放市内交通补助。
1.1.5外出参加会议、培训的出差补助发放说明
(1)收取会务费、培训费的,不再发放会议、培训期间的伙食补助,在途的伙食补助按规定标准发放。
(2)不收取会务费、培训费的,凭有效证明,按出差自然天数发放伙食补助(通知上明确免费安排食宿的除外)。
(3)会议、培训期间不发放市内交通补助。
1.1.6差旅费报销需提供的材料
(1)《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出差审批单》(附表2);
(2)城市间交通票据(往返机票、高铁票、汽车票、租车发票等);
(3)住宿费发票;
(4)外出参加会议、培训的,需提供会议或培训通知,会务费或培训费发票;
(5)其他票据: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6)机票、住宿等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内的项目需提供经本人签字的个人支付记录(POS消费小票或手机银行交易明细详情截图等)。
1.1.7差旅费报销注意事项
(1)实行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前填写《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出差审批单》(通过OA或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报经有关领导批准。
(2)差旅费实行“一事一报”,出差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应当连同当次差旅费一次性报销,事后原则上不予补报。
(3)租车出差产生的租车费应当与差旅费一起报销,不得单独报销。
(4)关于机票报销:
公务出差应当购买公务机票(GP单独标识),可以登陆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https://app.gpticket.org)使用公务卡自助购买,也可以通过航空公司直销机构或机票销售代理机构(政采机票管理网站-服务商查询),使用公务卡或对公转账方式购买。
没有公务卡或公务卡使用异常的通过机票销售代理机构(政采机票管理网站-服务商查询)购买公务机票。
购买公务机票销售渠道外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的,购票人应当提供同一购票时点在航空公司官网或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截取的同时刻同航班舱位的价格截图等材料,以证明其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并作为报销凭证的附件。
公务机票报销应当以标注有政府采购机票查验号码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报销凭证,通过携程、去哪儿等第三方平台开具的发票不能作为报销凭证。
(5)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补助按规定包干使用,无需提供票据,市内交通费(出租车票、公交、地铁票等)不再报销。
(6)公务出差原则上不允许自驾,也不报销自驾发生的相关费用。
1.1.8科研项目差旅费报销注意事项
(1)科研项目出差实行审批制度,出差前填写《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出差审批单》(通过OA或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报经有关领导批准。
(2)科研项目出差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乘坐城市间交通工具的等级,自主选择经济便捷的住宿地点,超出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等级或住宿标准的,报销时需附情况说明。
(2)特殊情况,从驻地往返机场、火车站、码头的市内交通费,附情况说明,可凭据据实报销,不再发放市内交通补助。
(3)科研项目因项目需要自驾出差的,由此产生的汽油费和过路过桥费等,可凭据据实报销(注意:汽油费发票应在出差前后一周左右),不再发放市内交通补助,按规定标准发放伙食补助。
(4)科研项目出差不强制购买公务机票,机票款、住宿费等的支付方式不受公务卡限制,可以使用公务卡以外的银行卡支付。
1.1.9差旅费报销操作
在业财一体化平台中,差旅费报销选择“出差业务付款申请”办理。